2、应急救援预案的变更
3、本预案变更由处应急救援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审核批准。 应急救援办公室将变更的内容通知相关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4、所属各单位预案变更由其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审核批准,应急救援办公室将变更的内容通知到相关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并报处应急救援办公室备案。
五、应急救援的实施程序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有关人员应进入应急工作岗位,迅速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 根据事故状态成立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指挥。
2、应急救援办公室在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调、调动各单位各方面的力量,组织救援工作。根据需要与以下有关机构保持沟通:一是桥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办公室;二是国家事故救援中心;专业救援队伍、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三是事故发生所在地政府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和邻近增援单位。
3、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处置专业、医疗救护专业组等必须到位,同时启动以生产技术、装备、消防、医疗救护、物资运输、交通、后勤保证、保卫、通讯等为中心的各级子预案,在报告事故的同时,事故发生单位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确保救援工作顺畅。
4、发生事故单位的信息反馈系统,要随时保持与处应急救援办公室(必要时与事故所在地政府应急救援机构)的联系,处与管理局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办公室保持联系
5、事故发生单位组织应急机构,对事故的发展状态应及时进行调查分析、确认、处置、控制和评价,提出进一步的处置方案,向处应急机构报告事故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危害和程度,确定如需要疏散和撤离人员,疏散和撤离的方法等;需要隔离的危险区域,隔离的方法和条件,处应急机构向涉及的单位和人员、当地政府和局应急机构通报。
6、在各单位制定发布的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或联系聘请的技术专业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和现场,进行实时监测,发现事故有可能扩大时,立即报告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制定人员撤离、隔离危险区域、现场技术控制等防止事故扩大的实施方案,检查各控制措施实施是否到位。
7、 事故发生后,对伤亡人员的处治,应依据对事故现场情况、附近地区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救治能力等确定:
(1)伤亡人员的转移方法、路线。
(2)受伤人员现场处置措施。
(3)受伤人员进入医院前的抢救措施。
(4)选定受伤人员救治医院。
(5)提供受伤人员的致伤信息。
8、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救援机构,应随时掌握事故的状态,组织生产技术、装备等部门,准备好相应的设备、材料,对相应的技术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具备处置条件时及时处置。如果本单位不能处置时,报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 应急救援处置的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尽量减少设备和财产的损失。
9 、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当事故状态发生新的危害出现,应及时进行个人防护措施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