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国家、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城市桥梁紧急预案小组,各单位应急救援资源接受国家、当地政府、建设局的指挥和调动。并以当地的应急救援机构保持联系,合理有效地利用当地政府的应急救援资源。
1、应急救援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工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工作原则。
2、局下属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本单位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建立责任明确、反应迅速、指挥有力、措施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3、成立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各主管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落实。
4、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在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5、在特别重大事故发生时,成立突发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指挥部,由局长指定现场总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指挥的协调。
6、建设局所属各单位应建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负责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各单位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上报建设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7、突发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织机构职责 参与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实施现场医疗抢救的组织、指挥。
(1)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审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应急救援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力量调动等。
(3)负责应急救援费用的批准。
(4)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协调指挥,明确事故状态下派遣的各部门人员职责。
(5)负责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关闭。
8、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
(1)负责生产运行中的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各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实施和改进,应急救援预案所需人员、物资、设备的计划制定。
(3)负责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管理局上报信息。
(4)负责建立应急救援处置的专业技术组和医疗抢救组。
(5)负责指导、检查所属单位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设备的建立和完善。督查各单位按计划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故的现场处置救援综合演练和培训。
(6)负责事后各种资料、数据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7)检查所属单位敦促业主告之相关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失控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结果等相关信息的情况。
9、应急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应急救援的信息管理,建立信息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改进。
(2)负责抢险发生地区及上级政府及其他相关方的协调沟通。
(3)负责事故信息的上报和披露。
(4)负责事故抢险处置期间的接待、协调和生活后勤保障。
(5)参与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现场的抢险。
10、各单位所属基层组织,具体负责应急救援的现场控制、组织或协助政府组织周边群众、本单位职工的撤离、疏散和救治工作。
1、各单位应建立突发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防护等方面的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加强对突发特别重大事故发生源的监测、预警,开展防范、应急救援等有关方面的技术研究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