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市政建设与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我市市政设施的完好,参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为市政建设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进程,通过深入扎实推进市政管理依法行政,广泛宣传《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五五”普法干部读本》、《工程建设与建筑业法规知识读本》等,增强我局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围绕全市“十一五”规划目标和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和谐丹江口。
(二)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根据普法对象和不同特长,实施分类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城市道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教育培训。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构建和谐丹江口的需要,围绕建设管理中心工作,根据经济发展的新形式、新任务,不断总结经验,更新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
(四)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一是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风尚;三是健全和完善市政建设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过错追究制,加强行政监督。
四、普法对象与主要任务
(一)普法对象:市政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宣传《城市道理管理条例》,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立足岗位,敬业奉献。
2、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适应市场经济活动需要的应变能力。
3、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行政。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市政设施管理的每个环节;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体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积极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我局法治进程。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市政建设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不断增强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