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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运营养护及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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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2-20 15:21:27   


    ②中修就是对桥梁的一般性损坏进行修理,恢复桥梁原有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标准。工作量较大,时间较长,对桥梁运营有影响,应事先做出合理安排。
    ③大修就是对桥梁的较大的损坏进行综合修理,全面恢复到原有技术水平和服务标准。工作量大,时间长,并可能中断交通,应事先做出计划安排和交通疏解方案。
    ④加固就是对桥梁因不适应现有的交通量、载重量增长的需要及桥梁结构严重损坏,需恢复和提高技术等级标准,显著提高其运行能力。应事先做出加固设计,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二、大桥交通管理要求
    ( 1 )大桥桥头应设置限速、限载、禁止掉头等交通标志。 
    ( 2 )过桥汽车及其车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km/h;挂车过桥时只能一列汽车通行,同时桥面交通实行临时管制,禁止行人和其他任何车辆通行; 挂车应在桥面居中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0krn/h。
    ( 3 )行人、自行车通过桥梁时,只能在人行道上通过;桥上禁止设立广告牌,禁止人群聚集、打闹,禁止摆卖商品,禁止任何有碍驾驶员视线的行为。
    ( 4 )当桥上发生交通事故影响车辆通行时,应在桥头两端及时设置禁行标志,同时疏解桥上车辆。待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桥梁可以恢复通行后方可开放,并撤除临时禁行标志。
    ( 5 )当桥上发生车辆故障造成车辆阻滞在桥上时,应进行交通限制,及时牵引疏解。必要时可临时封闭交通,待故障车辆拖离桥上后,再开放交通。
    ( 6 )桥上桥面铺装、伸缩装置、护栏等发生破坏时应及时维修,维修应选择在桥上交通流量小的时间进行,维修时应注意在施工活动范围上下至少100m处设置醒目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维修范围较大、严重影响交通时,可根据维修时间的长短暂时封闭交通。


                  (摘自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设计研究院《南水北调丹江口施工大桥完工验收设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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